国拟与省拟设定问题
一.意识体设定
㈠意识体的分类
从高到低:
思想意识体→文明意识体→国家意识体→政党意识体→地区意识体→个人意识体(人)
二.国拟设定
㈠国家意识体是怎么出现的
国家是阶级不可调节的产物,是伴随着原始社会末期私有制产生的。而国家意识体是伴随着国家而产生的。
国家意识体出现的两大必然条件⒈名义上国家宣布成立 ⒉有名义国家内部大多数人民的认同
除第一个国家意识体只用满足以上两个条件,后面的国家意识体在此基础上通常是从上一国家意识体中孕育而生的,详细请见㈡③
㈡国家意识体的消亡\休眠\复苏等的各种情况
★不同国家不同朝代\时期 国家意识体是不同的
1.国家意识体的消亡
⑴消亡的各种情况
①被吞并:被某个国家并入自身版图,失去国家意识体的身份,少数情况会被降级为省意识体或附属国意识体(民众认同度较高),大多数情况直接消亡
②被同化:被某个国家的文化同化,自身文化内核几乎消亡,多数情况成为附属国意识体,少数情况直接消亡,更小概率情况暂不补充。
③消亡于国家意识体的特殊病症:精神分裂
国家意识体可以与人民共情,当决策层与人民意愿出现巨大分歧分歧,便会导致原国家意识体精神分裂,自分化出两个或多个意识体,在这其中或许会孕育出代替自己的意识体。
这种病症通常回应来三种结局:
a.患病国家意识体"杀死"体内的其他意识体,"杀死"方式暂不做赘述
b.患病国家意识体与体内意识体融合,即现实出现"达成和解"的状态
c.患病国家意识体被新国家意识体取代(注:取代方式有两种,一为以孩子的形式出生,身体变了。二为直接夺舍患病国家意识体,身体不变。)
⑵沉睡的各种情况:
①针对联邦国家意识体:本身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享有主权的国家意识体,加入联邦后把一部分权力交给联邦中央国家意识体,但同时保留部分管理内部事务的权力,有较大的自主权,且允许多个国家意识体被同一中央意识体管辖。(例子:苏联)这样一种国家解体后,只要保证中央意识体内部有一较大体量的国家意识体以及一或多个中等或较小体量的国家意识体(民众对中央意识体认可度较高),便可不会消亡,暂时处于休眠状态。
②国家名义上灭亡,文化内核仍存,可暂时处于休眠状态
⑶复苏的各种情况:此情况基于㈡⑵的延伸说明
①〔 基于㈡⑵①延伸〕:若其本身立国是基于某种思想,或许会以某种思想意识体复苏。或者至少三个原加盟国重新组成联盟(需两大条件:人民认可度高,与自身立国思想一致 二者缺一不可)
②〔 基于㈡⑵①延伸〕少数情况可对保存自身文化内核较多的国家进行"夺舍",但成功率较低。
三.地区拟人(省拟)设定
生成条件:⑴满足民众聚集生活在某个区域上100年及其以上⑵获得决策层的划分与命名(可直接将⑴压缩至20年)
其只会消亡,因地区的合并而消亡。
四.政党拟人
政党成立后即诞生,多半是上一个国家意识体分裂产物。
要么直接替代上一个国家意识体
要么从上一个国家意识体的肚子里出来(类似人类的怀孕生孩子→不过"生孩子"的国家"生"了,也就死了)
要么是上个国家意识体在毫无意识的状态下"无性繁殖"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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